劳动仲裁裁决农民工工资支付时间并无统一固定时长。一般而言,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通常会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但具体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如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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