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题写“收据”。2. 正文写明收款方与付款方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方式等;清晰描述收款事由,如收到货款、借款、租金等;准确写明收款金额,大写与小写都要写,避免篡改。3. 落款处由收款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款日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收据属于书面形式合同,具备上述要素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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