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不同: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则针对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2. 程序简化程度不同:简易程序在起诉、受理、传唤、送达、审判组织等方面进行简化,但仍有较为完整的庭审等环节。小额诉讼程序更为简化,实行一审终审,庭审程序更加灵活简便。3. 保障当事人权利方面不同:简易程序保障当事人基本诉讼权利,当事人有一定的答辩期等。小额诉讼程序虽追求高效,但也保障当事人陈述、辩论等权利,只是在程序推进上更紧凑。总体而言,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的进一步简化和特殊化,目的在于更高效解决小额纠纷,节省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成本。 《民事诉讼法》对两者适用范围、程序等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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