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收受物品价值的认定如下:1. 一般应根据物品的实际市场价格来确定。即按照案发时当地同类物品的市场交易价格计算价值。2. 若没有成交价格,可参考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评估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评估方法应科学合理。3. 对于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孳息、奖金等一并计算价值。4. 对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计算价值。5. 收受的物品为外币的,以受贿当日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受贿数额。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