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通常需要赔偿。1. 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2.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此期间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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