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双方基本信息: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2. 离婚意愿: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3. 子女抚养问题:协商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另一方的探视权及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等。例如,可约定由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若干元,直至子女年满一定周岁。4. 财产分割: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方式。如房产、车辆、存款等归谁所有。5. 债务分担: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6.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如补偿、赔偿等,也应在协议中写明。需注意,离婚协议书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合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签订前仔细斟酌条款,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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