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2. 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或支付相应赔偿。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上述权益,仲裁委一般会支持劳动者的合理诉求。3. 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避免承担更不利的法律后果。若劳动者因未签合同权益受损,用人单位需依法赔偿,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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