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确定房产性质:若房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一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若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方式:双方可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协商一致的,可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例如,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等因素。若双方条件相当,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按房屋市场价值及双方实际情况确定。实践中,也可能会判决房屋进行拍卖,双方对拍卖款进行分割。 具体分割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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