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需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与事实理由。其次,准备相关证据,如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法院会依据审理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审理若认为感情未破裂,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若想离婚,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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