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份共有的房产,各共有人对自己份额享有处分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份额作为遗产开始继承。2. 首先,查看是否有遗嘱。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相应份额。3.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人按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 继承人可通过协商确定各自应继承份额,也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亲属关系证明等,按规定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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