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书面离婚协议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果要离婚,建议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经过法定程序并签订书面协议,离婚事宜才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障。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