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立遗嘱,房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如下:1.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对房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2.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各继承人可协商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生活困难方等原则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及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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