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判定,会综合多种因素。首先,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其次,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再者,随着孩子成长,如遇特殊情况,如教育费用大幅增加等,子女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母有能力的应予以适当增加。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协商确定,一般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