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破产时,员工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先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 员工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工资数额等情况。管理人会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核。3. 若协商不成,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在破产程序中,劳动仲裁机构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确认员工应得工资。4. 裁决生效后,可依据裁决向破产财产分配组要求按比例获得工资清偿。若破产财产不足以全额清偿,仍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破产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申请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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