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求补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保费用。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对单位处以罚款。2.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赔偿失业等损失:如果因为单位没买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相应损失。例如因无法领取失业金而遭受的收入损失等。4. 协商或仲裁:先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单位未买社保的事实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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