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调解生效后一般不可以起诉。劳动仲裁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种方式,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1. 调解书具有合同性质: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等同于一份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2. 遵循“一调终局”原则:劳动仲裁调解生效后,就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通过起诉的方式再次解决,以维护仲裁和调解的权威性与稳定性。但存在特殊情况,例如调解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经法院审查属实后,可能会允许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重新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起诉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