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确立管辖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 约定管辖: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但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比如不能约定基层法院管辖应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也不能改变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2. 法定管辖: 被告住所地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合同履行地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实际履行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买卖合同,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 特殊合同的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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