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补偿金是否包含加班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 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2. 但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构成中明确包含加班工资,且该约定合理,同时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按照约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可以将加班工资剔除。3.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情况,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加班工资应包含在计算基数内。总之,确定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约定及用人单位对加班工资支付的举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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