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所合伙人,八年执业铸辉煌周志超律师现执业于三亚市首家五星级律师事务所——海南三和元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在过去的8年执业生涯中,他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才华,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他的执业证号为14602201810032655,这是他专业身份的象征,更是他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保障。他的服务地区主要集中在海南三亚,联系地址位于三亚市吉阳区月川中路太平金融产业港3栋2单元1212室,方便当事人随时咨询和沟通。多元经历加持,法学素养深厚周志超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在成为律师之前,他曾在大型央企中国石油江西九江销售分公司担任人事管理岗,后又在江西省丰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后名称变更为丰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担任科员。这些多元化的工作经历,让他对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也为他的律师生涯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将所学的法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坚守职业理念,用心服务当事人周志超律师秉承着“博学、慎思、明辨、笃行”的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他认为律师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法为器、以责为本、以诚为信”。专业是立足根本,严谨是办案底线,诚信是执业基石,服务是长久之道。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与执业能力,坚守法治初心,恪守执业底线,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次法律服务,努力成为一名让当事人放心、让行业认可的新时代执业律师。多年来,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和负责,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他曾获得多项荣誉,如2017-2018年度被中共海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2019年度被三亚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村(社区)法律顾问等,这些荣誉是对他工作的肯定和鼓励。经典案例回顾,彰显专业实力非法经营(私彩)刑事辩护案在这起非法经营(私彩)刑事辩护案中,当事人刘某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私彩被起诉,涉案资金流水庞大,非法经营私彩总金额共计3858736.85元,违法所得约70000元。周志超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多次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梳理证据链条。他结合案件情节确定了罪轻辩护整体思路,提出当事人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当事人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较低等核心辩护观点。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周志超律师的罪轻辩护意见,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0元(罚金已全额缴纳)。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周志超律师精准把控辩护方向、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全面厘清量刑情节的专业能力。聚众斗殴罪刑事辩护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案本案由三亚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周志超律师担任董某某一审阶段刑事辩护人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案件包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两类关联案件,情况较为复杂。周志超律师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查阅卷宗材料,对接办案机关和受害人家属,确定了罪轻辩护思路和民事抗辩策略。在刑事部分,他提出当事人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人身危险性建议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在民事部分,他针对原告的赔偿诉求提出区分共同侵权责任、原告诉求证据不足、被害人已获足额赔偿等抗辩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志超律师的全部意见,被告人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董某某仅在373.32元范围内对一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理医疗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这起案件展示了周志超律师精准挖掘量刑情节、刑民结合统筹处理、立足案件细节把控庭审节奏的能力。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二审代理案在这起占有排除妨害纠纷二审代理案中,上诉人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三亚吉祥街营业部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周志超律师接受被上诉人熊某某的委托,全面梳理一审卷宗和相关证据材料,制定了答辩及庭审思路。他提出我方当事人享有合法承租权、上诉人构成侵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与证据支撑、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等核心答辩观点。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上诉请求混乱,不符合民事诉讼相关受理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案件体现了周志超律师精准厘清法律关系、活用举证规则、应对诉讼程序瑕疵的专业水平。在法律的道路上,周志超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态度、负责的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海南三亚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周志超律师的帮助,他将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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