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巧妙抗辩维护企业权益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律师则是当事人的坚强后盾。黄庆强律师,广东云浮人,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 14453200510927079,拥有 21 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曾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他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原告诉求:多项权益主张引发争议原告主张与被告自 2016 年 2 月至 2025 年 1 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提出了一系列诉求。原告称入职时约定每两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受被告考勤管理,月工资逐步调整。然而在 2025 年 1 月后,被告拒绝安排其回岗且未发放工资,原告认为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原告主张因被告未缴纳社保导致其达退休年龄后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仍应为劳动关系,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休息日加班报酬、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被告抗辩:抓住关键要点有理有据黄庆强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有力抗辩。首先,关于用工关系性质,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原告超法定退休年龄后不构成劳动关系。为此,黄律师提交了 2024 年签订的《临时工劳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协议期限届满即终止”“劳务报酬包含社保费用”,且原告工作为临时性、项目制,考勤显示可自主安排时间,不符合劳动关系人身从属性特征。其次,在退休年龄相关问题上,指出原告于 2017 年 9 月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关系应终止,后续为劳务关系。对于原告的具体诉求,黄律师也进行了一一反驳。在工资方面,已足额支付 2025 年 1 月工资,包含加班津贴,不存在拖欠;原告无法提供 2016 - 2024 年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2024 年劳务合同印证双方非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不适用;劳务合同到期终止,已提前通知,且原告超退休年龄,终止用工无需支付赔偿金;社保补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且劳务合同约定社保费用包含在报酬中。 法院裁判:采纳抗辩意见驳回诉求法院经审理后,确认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9 月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为该期间原告未达退休年龄,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但对于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2017 年 9 月后原告达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转为劳务关系,所以原告基于劳动关系主张的 2017 年 9 月后的加班报酬、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均不成立;2025 年 1 月工资被告已足额支付,原告诉求无依据;社保补缴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案范围,原告应另循途径解决。 胜诉启示:专业辩护保障企业权益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黄庆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智慧。他围绕用工关系性质、法定退休年龄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劳务合同约定及工资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抗辩体系,有效抗辩了原告基于劳动关系提出的多项诉求。这不仅为被告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的正常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此案也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规范用工管理,明确合同约定,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在法律的道路上,有像黄庆强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保驾护航,企业才能更加稳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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