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往来中,合同纠纷并不鲜见,尤其是企业回款难题,常常困扰着众多商家。今天,咱们就通过一个广告合同纠纷案例,来看看如何巧妙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案件聚焦:合同生效与付款条件之争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的冀永建律师,有着8年丰富执业经验(执业证号:11301201810055843),代理过多起商事合同纠纷。这次他接手的案子,是一家本地广告公司(A公司)与一家房地产公司(B公司)的广告合同纠纷。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某房地产项目下半年制作合同》,约定A公司为B公司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合同履行完后,B公司却耍赖,迟迟不支付剩余款项75,254.8元。A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只好委托冀律师提起诉讼。这案子的核心争议点很清楚:B公司抗辩称,双方合同未达到生效条件;就算合同生效了,A公司也没按合同约定提交经B公司盖章的“制作委派通知单”和“验收单”,所以A公司无权主张费用。这其实就是对方想用形式要件来否定A公司实质履约行为的常见手段。二、关键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冀律师针对对方的抗辩,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那就是重点证明合同已生效且已实际履行,付款条件通过双方实际履行行为得以变更或满足。他指导当事人整理了一组关键证据链。主合同是基础,证明双方建立了合法的合同关系。而微信聊天记录堪称本案的“王牌”证据。聊天记录里,B公司指定的合同联系人“张某”在履约过程中,多次和A公司负责人“王某”就工程进度、验收资料提交、付款申请等事儿沟通。“张某”明确要求“王某”提交验收资料和付款申请,收到载有结算金额75,254.8元的文件后,不仅没异议,还指示“盖章版”可以送过去。这就强有力地证明了B公司对履约事实、验收程序及结算金额的确认。还有与聊天记录对应的验收单,虽然没有B公司公章,但记载的结算金额和微信聊天中确认的一样,形成了有效印证。三、法庭辩论:据理力争维护权益在法庭上,冀律师围绕证据链展开了精彩论述。他指出,合同虽无授权代表签字,但加盖了双方公章,而且A公司已实际提供广告制作服务并被对方使用,合同当然依法生效。更关键的是,合同约定的“以盖章验收单为准”的付款形式,在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工作人员的实时沟通、确认行为发生了变更。B公司联系人“张某”的行为构成职务行为,他通过微信对验收和付款的确认,足以证明付款条件已成就。B公司想用自身内部管理流程(未及时盖章)来逃避付款义务,这于法无据。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冀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认定,涉案合同合法有效,A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联系人在微信中对验收及付款事宜的沟通,表明A公司的履约行为已获得B公司确认。法院判决支持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B公司向A公司支付拖欠的广告制作费75,254.8元及全部诉讼费用。通过这个案例咱们得明白,在商业往来中,保存好沟通记录太重要了!就像这案子里的微信聊天记录,关键时刻成了还原事实、锁定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关键证据。而像冀永建律师这样专业的代理律师,能从复杂交易事实中精准定位法律争议焦点,运用证据规则构建无可辩驳的法律事实,为客户争取公正结果。咱遇到类似情况,也得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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