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劳动者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发生争议,协商是较为便捷的解决方式,双方可就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且一裁终局,对双方都有一定约束力。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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