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离职时就应当结清工资。在实际中,很多用人单位会约定在固定日期发放工资,比如次月的某个时间。但即便如此,离职时也应将该支付的工资足额结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结清工资,劳动者有多种解决途径。协商是较为便捷的方式,可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结清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仲裁程序相对规范,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优势在于劳动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支持自己的主张。劣势可能在于部分用人单位不配合,故意拖延。关键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支付情况,若缺失可能影响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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