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捍卫国有资产,彰显法律力量某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购买的商业房产被法院查封,面临着巨大的财产损失风险。何玉婵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法律规定,围绕查封前签合法合同、查封前合法占有、已付全部购房款、非因自身原因未过户四大核心要件组织证据,完整还原交易事实。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通俗来讲,就好比你买了一套房子,签了合同付了钱也住进去了,但是因为卖家的原因没过户,这时候房子被法院查封了,只要符合这些条件,你就可以提出异议,让法院不执行这套房子。在这个案例中,该规则支撑了国企的抗辩,证明其完全满足执行异议排除条件,成功排除执行、确认房屋所有权,避免了巨额财产损失。二、化解复杂纠纷,维护家庭和谐一起涉及多处房产、车辆、股权的复杂继承纠纷,让各方陷入了僵局。何玉婵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涉案十余项遗产的权属、份额及继承关系,精准厘清各方权利边界,结合法律规定与家庭实际情况,为委托人制定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简单来说,就是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大家分的份额是一样的,但特殊情况可以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在这个案例中,该规则支撑了调解方案的制定,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兼顾了家庭亲情与弱势群体利益。三、厘清合同责任,保障商业利益某生态建设公司与雅安某物业公司因滨江绿廊绿化维护服务产生合同纠纷,生态公司诉请物业公司赔偿超560万元损失,物业公司反诉索要欠付物业费。何玉婵律师经梳理证据、厘清事实,精准抓住案件核心焦点。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俗地说,就是签了合同就要按照约定办事,如果没做到,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该规则支撑了对合同责任的划分,认定生态公司无法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及损失因果关系,成功排除不实索赔,为委托人追回全部欠付物业费,避免了巨额赔偿风险。四、精准减损,展现专业价值某大型建筑企业就隧道工程项目起诉委托方,主张支付工程款、履约保证金、电力押金及利息等,合计诉求金额巨大。何玉婵律师全面梳理案情、严格审核证据,精准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为委托人实现大幅减损。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也就是说,工程价款的结算要按照合同约定来,如果有变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当地的标准来。在这个案例中,该规则支撑了对工程价款的认定,有效压缩了不合理诉求,为委托方削减巨额不合理诉求,实现重大减损。何玉婵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守着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初心。她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的每一个成功案例,都彰显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也让我们看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的价值和意义。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为正义而战,守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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