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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欠付工资,律师助劳动者讨回公道!

2026.06.14劳动纠纷5人浏览

在职场上,你是否遭遇过用人单位的不合理对待?比如没签合同,工资还被拖欠。今天,咱就通过一个真实案例,来了解一下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权。
案例详情
劳动者入职了某木制品生产企业,负责生产技术与现场管理。可这企业不地道,双方不仅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连社会保险都没给劳动者缴纳。劳动者勤勤恳恳干了近七个月,企业却只付了部分工资,然后就以“双方系合伙生产、项目亏损”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
劳动者无奈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劳动者的主要请求。可企业不服,又诉至法院,坚称双方是合伙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要求判决无需支付任何款项。这时候,王学德律师登场了,他有着14年丰富执业经验,在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7201210303046。他代理劳动者应诉,要为劳动者讨回公道。
应诉难点重重
法律关系定性争议大
用人单位故意混淆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用“自带人员、共同经营”来否认用工关系,想借此免除全部用工责任。这可给认定事实带来了很大麻烦。
证据对抗性强
用人单位提交了投资计划、现场照片等材料,试图证明合伙关系,这无疑给事实认定增加了干扰因素。
工资标准与欠付期间有争议
双方对月工资数额、已付未付时间段各执一词,这就需要精准梳理流水与证据,才能确定真实情况。
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口径易被质疑
用人单位对赔偿项目合法性、计算月份提出异议,让律师在抗辩时压力不小。
律师的巧妙代理思路
抓住核心破点
王学德律师以银行流水为关键证据,指出用人单位按月固定转账还标注“工资”,这直接就指向了劳动关系,从根本上否定了合伙主张。
逐项驳斥“合伙关系”谎言
律师指出工人工资由企业发放、对外合同以企业名义签订、劳动者仅为职务代表签字,根本没有合伙分红、风险共担、出资比例等合伙核心特征,不符合合伙法律要件。
精准核算工资与赔偿金
依据银行流水确定月工资标准,核算欠付工资期间;依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以未缴社保、欠薪为由离职,主张合法经济补偿金。
强化用人单位举证不能责任
主张用人单位对“合伙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可其证据无原件、无合伙合意、无权利义务约定,自然应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大获全胜
法院采纳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判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
1.欠付工资45000元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93000元
3.经济补偿金15000元
三项合计153000元,还由用人单位承担案件受理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维护。
律师点评要点
区分劳动关系与合伙关系是关键
是否按月发放劳动报酬、是否接受单位管理、是否以单位名义对外经营、是否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这几条是区分两类关系的核心标准。
工资流水是认定劳动关系的硬核证据
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标注、固定发放周期,这些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直接就能推翻无依据的“合伙”主张。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风险极高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而且欠薪、未缴社保还会触发经济补偿责任。
劳动者维权要注重证据留存
工资流水、工作记录、对外履职凭证等,都是确认劳动关系、主张薪酬待遇的关键依据。
通过这个案例,咱能清楚看到,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对待,咱劳动者别怕,像王学德律师这样专业的法律人士会为咱撑腰。只要咱掌握好法律知识,注重证据留存,就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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