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入职未签劳动合同被辞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可能获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未签则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一般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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