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辞职,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但通常没有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未签订,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劳动者辞职,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存在未签合同等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据此主张权益。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未签合同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劳动者以合理方式辞职。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入职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等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一般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环节。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