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核心分析: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均有表达意愿并达成一致的权利义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有时间和形式要求。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关键在于解除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实务建议:协商解除需双方就解除事宜和补偿等协商并签订协议。劳动者提前通知要保留书面通知的证据。用人单位有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的,劳动者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规章制度文本等,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先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说明理由,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仲裁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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