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拖欠工资可找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劳动者遭遇拖欠工资,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其有权责令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进行裁决。对仲裁不服可诉至法院。关键在于劳动者需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拖欠证据。实务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情况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准备好材料,填写投诉登记表。申请仲裁要在规定时效内提交申请书和证据。诉讼时按法院要求准备材料和参与庭审。可拨打12333咨询劳动保障热线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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