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父母房子赠与子女,遗嘱应当明确表明将房产赠与子女,且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才有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形式上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某一种遗嘱形式要求。实质要件上,遗嘱人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实务建议:自书遗嘱可由父母自己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等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确保遗嘱内容清晰准确,表明是对子女的房产赠与。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遗嘱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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