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沙河口,有一位在法律服务领域默默耕耘十六年的律师,他就是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晓亮。十六年里,他历经上千起案件的磨砺,在劳动纠纷、公司律师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胜诉率超95%,成了众多当事人信任的法律专家。马晓亮律师毕业于东北大学,有着专业学士学位。自进入律师行业,他一直坚守在法律服务一线,靠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沉稳的处事风格,为不少客户解决了各种法律难题。他不仅代理了大量诉讼案件,还担任了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像A股上市公司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恒力重工下属5家外协公司。在这些企业的发展中,马晓亮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参与辅导企业IPO上市,负责大陆地区东北片区法务,处理公司管理、股权架构、工人工伤等问题,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办案中,能看到马晓亮律师在实战里的出色表现。在某单位与甲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中,某单位以其上级机关专项审计认定供货方多收货款为由,要求甲商贸公司返还超额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马晓亮律师代理供货方,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他指出采购方提交的审计报告系单方委托、单方提供审计材料,未通知供货方参与,不具有合法证明力;案涉交易均有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采购方按送货单付款,应视为对价格全程认可;案涉合同于2019年履行完毕,采购方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采购方单方询价形成的材料未经供货方确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为了打赢这场官司,马晓亮律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他梳理核心证据,调取全部《副食品采购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银行付款流水,证实合同履行完毕、价格经双方逐笔确认、货款已结清。在质证环节,他针对采购方提交的单方审计报告、单方询价清单,当庭指出其形成程序违法、未经被告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与证据规则,证明力不足。同时,他紧扣法律规则,围绕举证责任分配与诉讼时效两大要点,主张采购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供货方多收货款,且诉请已过时效,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采购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还有一起企业生产经营调整工作地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胜诉案,也充分体现了马晓亮律师的专业能力。劳动者甲某入职乙公司后,因公司生产厂房租赁到期,将相关生产工段整体搬迁至另一辖区厂区,并为员工提供了跨区域通勤班车、职工宿舍等配套保障。但甲某以工作地点变更影响生活、通勤成本增加为由,拒绝到新厂区上岗,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连续多日不到岗。乙公司依据经合法民主程序制定、甲某入职时已签字签收的《员工手册》,在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程序后,以甲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甲某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马晓亮律师作为乙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本案一审、二审阶段。他的核心代理思路围绕工作地点调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旷工事实确凿以及解除程序完全合规四大关键要点展开。在办案过程中,他固定经营调整依据,整理厂房租赁合同、到期证明、搬迁合理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公示材料;举证规章制度效力,提交《员工手册》民主制定会议记录、职工代表签到表、甲某手册签收登记表;完善通勤保障证据,调取班车服务合同、运营说明、班车站点与时刻表;固定违纪事实,整理考勤记录、多次到岗催告短信、甲某拒绝到岗的告知函;补齐程序证据,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的签收文件。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甲某的诉求,终审认定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十六年的执业生涯,马晓亮律师始终保持着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他不仅在法律专业上不断钻研,还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倾听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他处事沉稳专业,实战口碑积淀深厚,是一位值得托付的律师。马晓亮律师,现为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年限16年,执业证号为12102201010355637,服务地区为辽宁大连沙河口,联系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06号。擅长劳动纠纷、公司律师等领域,同时还担任律所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如果你在法律方面有任何需求,不妨考虑马晓亮律师,他将为你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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