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晓亮,是辽宁艾必赢律师事务所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已有16年。在辽宁大连沙河口,他凭借丰富的经验与专业的素养,成为众多当事人心中真诚靠谱、有温度有担当的法律守护者。他代理过众多案件,胜诉率超95%。马晓亮心怀责任,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他深知每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所以对待每一个案子都全力以赴。无论是复杂的公司事务,还是棘手的劳动纠纷,他都能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他曾担任A股上市公司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参与辅导企业IPO上市,负责大陆地区东北片区法务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公司管理、股权架构、工人工伤等方面的经验。马晓亮特别擅长处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工伤工亡、劳动待遇纠纷案件,在这些领域,他展现出卓越的处置经验和谈判技巧。他总是能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共情他们的诉求,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办案中,能看到马晓亮是如何为当事人维权的。在某单位与甲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案中,某单位以其上级机关专项审计认定供货方多收货款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货方返还超额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马晓亮代理供货方,提出了一系列核心抗辩。他指出采购方提交的审计报告系单方委托、单方提供审计材料,未通知供货方参与,不具有合法证明力;案涉交易均有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采购方按送货单付款,应视为对价格全程认可;案涉合同于2019年履行完毕,采购方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采购方单方询价形成的材料未经供货方确认,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在代理过程中,马晓亮梳理核心证据,调取全部《副食品采购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银行付款流水,证实合同履行完毕、价格经双方逐笔确认、货款已结清。针对采购方提交的单方审计报告、单方询价清单,当庭指出其形成程序违法、未经被告确认、不符合合同约定与证据规则,证明力不足。紧扣法律规则,围绕举证责任分配与诉讼时效两大要点,主张采购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供货方多收货款,且诉请已过时效,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驳回采购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采购方自行承担。还有一起企业生产经营调整工作地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胜诉案,劳动者甲某因乙公司生产厂房租赁到期、整体搬迁工作地点,拒绝到新厂区上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多日不到岗。乙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甲某不服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马晓亮作为乙公司的法律顾问,代理本案一审、二审阶段。他的核心代理思路围绕工作地点调整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旷工事实确凿、解除程序完全合规这四大关键要点展开。在办案过程中,马晓亮固定经营调整依据,整理厂房租赁合同、到期证明、搬迁合理性说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公示材料;举证规章制度效力,提交《员工手册》民主制定会议记录、职工代表签到表、甲某手册签收登记表;完善通勤保障证据,调取班车服务合同、运营说明、班车站点与时刻表;固定违纪事实,整理考勤记录、多次到岗催告短信、甲某拒绝到岗的告知函;补齐程序证据,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的签收文件。最终,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甲某的诉求,终审认定乙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马晓亮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拥有专业学士学位,担任律所主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他凭借16年的执业经验,在辽宁大连沙河口这片土地上,用法律的武器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以真诚和专业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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