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执恢案件通常不需要重新审理整个案件事实部分。法律依据:执行程序是基于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而展开,《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核心分析:执恢案件是在执行程序中,因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其重点在于依据原生效法律文书继续执行相关义务,而非重新审查案件事实。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由生效法律文书明确。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中止执行的法定情形且该情形现已消失。实务建议: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向执行法院了解执行恢复的具体情况。若被执行人对执行恢复有异议,可依法提出书面异议,执行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执行过程中,双方可依法进行和解等行为,但不影响执行程序的继续推进。执行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询、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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