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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胜案:律师巧用证据与法律为劳动者维权

2026.05.16劳动纠纷4人浏览

劳动争议胜诉:证据与法律运用的胜利
河北保定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王娟。她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1306201711716741,至今已有10年执业年限,律所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王娟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领域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近期她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就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

案情迷雾:劳动者权益受侵
王娟律师的当事人臧某(化名)于2024年8月入职莲池区某摄影中心,成为一名灯光师。入职时,双方明确约定月薪为2500元。然而,在实际发放工资时,被申请人仅按1700元发放底薪,还以“学徒”为由拒绝足额支付工资。更过分的是,臧某在工作期间每周工作六天,并且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也加班,但被申请人从未支付过加班费。在与被申请人协商无果后,臧某委托王娟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希望能确认劳动关系,追索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

代理困境:突破“三重防线”
本案中,被申请人构建了“三重防线”,给王娟律师的代理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首先,被申请人声称已与臧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庭审中,王娟律师指出,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签订合同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申请人的这一抗辩自然不成立。
其次,对于“学徒身份”压低工资的说法,王娟律师准备充分。她提交了详细的微信转账记录以及约定工资标准的聊天记录,有力地证明了双方明确约定的月薪为2500元,而且臧某实际从事的是具备专业技能的灯光师工作,理应获得全额工资。
最后,面对被申请人“考勤不准”的质疑,王娟律师巧妙地运用法律规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被申请人。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完整的原始打卡记录,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庭最终采纳了王娟律师按打卡记录核算的加班天数。

胜利曙光:仲裁裁决公正
经过王娟律师的努力,仲裁委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裁决书认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足额支付工资,理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向臧某支付少发的工资差额1800.02元,以及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1954.03元,两项合计3754.05元。同时,仲裁委驳回了被申请人关于“学徒”及“时效已过”的抗辩。

经验启示:维权关键所在
这起案件的胜诉,不仅为臧某讨回了血汗钱,也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启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保全”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灵活运用是破局的关键。劳动者在遇到权益受侵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而律师则需要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巧妙运用法律规则,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王娟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也为广大劳动者维权提供了借鉴和信心。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像王娟律师这样的法律人将继续坚守职责,为公平正义而努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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