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订立书面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凭证。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核心分析:1. 劳动者需初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提供上述相关凭证。2. 用人单位若否认劳动关系,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3. 关键在于这些凭证能体现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等劳动关系特征。实务建议:1. 劳动者平时注意收集保存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2.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情况。3. 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按仲裁程序提交证据、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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