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旨在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及时签订合同的义务,否则需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合同并获得相应补偿。关键要件:一是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未签。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用工起始时间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签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劳动仲裁一般需先提交申请书等材料,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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