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超律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四川公谨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她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强制执行、劳动纠纷等领域,在法律界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她办过的案例3。案件背景四川某建筑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与四川某集团文旅投资公司(住所地峨眉山市)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该纠纷涉及质保金、赶工奖等费用问题,双方未能协商解决,最终建筑公司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法院判决此案件由峨眉山市法院审理,经(2023)川1181民初30XX号判决确认:文旅公司应支付建筑公司质保金、赶工奖及相应LPR利息,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与案件受理费491元。这一判决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在充分考量事实和法律依据后作出的公正裁决。执行情况然而,判决生效后,文旅公司并未按照判决履行支付义务。建筑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并合并执行诉讼费491元。在这个过程中,郑超律师凭借丰富的执行案件处理经验,积极协助建筑公司推进执行程序。她深知执行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与法院执行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执行进展情况,为建筑公司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案件意义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郑超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度,也为建筑行业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参考范例。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较为常见,涉及金额往往较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郑超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建筑公司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判决得到有效执行。除了案例3,郑超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如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代理银行诉李某(化名)两笔线上贷逾期,成功为银行争取到本金及息费的偿还;在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帮助案外人陈女士(化名)获得全胜,停止对其车位的执行。这些案例都充分展示了她在不同法律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卓越能力。同时,郑超律师还积极投身社会职务和公益事业,为律师行业的规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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