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宿迁,胡传文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备受瞩目的法律专家。他是
江苏润禧
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执业年限达6年,执业证号为13213202010190703,服务地区为宿迁。其毕业于解放军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的学习经历为他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胡传文律师待人以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
办事认真负责、办案经验丰富。作为宿迁刑事专业律师及劳动、
公司类及
侵权类专职律师,他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辩护以及
刑事辩护与
民事诉讼交叉领域研究,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他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能够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其擅长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工伤赔偿、工资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培训协议、
竞业限制约定、服务期纠纷等
劳动争议,在企业法律事务(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合同审查等)、
民事纠纷(继承、婚姻)、人损赔偿等方面也颇有建树。他还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坚持对
劳动法、
公司法的研究工作,及时更新知识储备,对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租赁合同纠纷:成功追回441W租金
在江苏XX公司(原告/反诉被告)与XX群商业集团华东商贸有限公司及门店(被告/反诉原告)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中,核心争议聚焦于租金支付、停车场使用、消防维修费用承担。原告通过
法院以物抵债取得案涉商场1-4层产权,继承原租赁合同权利义务。被告主张原告应提供地下二层停车场(≥125个车位)及地面广场无偿使用,原告未提供构成违约,要求减免租金并赔偿损失,同时被告自行垫付消防设施维修费用,要求原告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仅取得1-4层产权,签订协议时未取得地下车库产权,合同亦无约定原告需提供车库及广场,被告关于车位违约、减免租金、赔偿经营损失的主张不成立。消防设施属原告维修义务,被告垫付的维修费用164,682.46元,法院予以支持。依据疫情政策,2020年2月免租、3-4月减半收取租金,相应扣减。最终判决被告应支付原告扣减疫情减免及抵销消防维修费后的剩余租金,驳回被告要求提供停车场、赔偿经营损失、承担
律师费等反诉请求,成功帮原告追回“441W”租金。
股权转让纠纷胜诉案例
在原告陈XX与被告刘XX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2020年11月21日,双方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原告将持有的
泗洪县恒基地产有限公司15%
股权以820,000元价格转让给被告,协议签订当日被告付款200,000元,原告协助被告办理股权转让登记之后,支付剩余价款620,000元;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违约金100,000元并承担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律师代理费)。2021年1月28日,原告依照约定为被告办理了
股权变更登记,但被告仅按期支付了700,000元,此后经原告催要被告又支付了75,000元,余款45,000元被告至起诉时未付。
被告刘XX未答辩,原告陈XX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给付股权转让款45,000元以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承担本案
诉讼费等,庭审中原告主动将违约金调整为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120,000元的20%即24,000元,诉讼中还
变更诉讼请求放弃向被告主张律师费、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被告至今仍有15,000元股权转让款未付,已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1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主动调整违约金系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刘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XX股权转让款15,000元、违约金24,000元。
胡传文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的专业和负责值得每一位有法律需求的人信赖。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骆马湖路1号古黄河雄壮公园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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