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解散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是有相应赔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首先,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但女职工三期内劳动合同应续延。若公司在女职工三期内解散,就违反了相关规定。其次,女职工在此期间享有不被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女职工处于三期,且公司存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实务建议:女职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孕期检查报告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自身三期情况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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