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劳动者无需再继续上班。通知书一旦发出,表明劳动者已明确向用人单位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从法律角度,劳动关系的解除已进入程序。继续上班可能会使劳动者处于尴尬境地,也不利于明确双方后续的权利义务。2. 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果通知书中明确约定了离职日期,比如“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X日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此期间可能仍需按照单位要求正常出勤工作,直至约定的离职日期。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上班以完成工作交接等合理事宜,劳动者可配合,但应注意保留相关工作记录,明确工作内容和交接情况等,以保障自身权益。3. 总之,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是否上班,需根据具体通知书内容以及用人单位要求等来综合判断,同时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