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一般情况下,商家退款后又发货,消费者负有归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消费者在商家退款后又收到货物,属于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核心分析: 消费者因商家退款而获得了货物,商家遭受了损失,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消费者有义务返还货物,否则构成不当得利。 关键在于商家已退款,消费者再次收到货物无合法理由。实务建议: 消费者应及时联系商家,说明情况并协商归还货物。 若商家要求归还而消费者拒绝,商家可保留相关聊天记录、退款凭证、发货记录等证据。 商家可先与消费者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考虑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物或赔偿相应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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