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受人民监督。法律依据:《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自然要受人民监督。核心分析:权利义务:人民享有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以确保其依法履行职责,代表人民意志行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义务接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关键构成要件: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如提出意见、建议、批评等方式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监督。实务建议:人民可通过合法的信访渠道、网络建言、参与听证会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代表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媒体也可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工作进行客观报道,促进监督。若发现代表有违法违纪或未能代表人民利益的行为,可向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推动问题解决,保障人民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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