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法院询问不一定会有双方当事人同时参与,形式相对非正式,主要目的可能是了解一些常规情况、核实信息等;开庭则比较正式,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等都要到庭,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并作出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开庭审理有详细规定,包括通知当事人、告知权利义务、法庭调查、辩论等一系列程序(具体条文众多,如第一百三十九条等),但对于法院询问未作专门类似规定。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开庭遵循严格的诉讼程序规则,以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权利、查明事实;法院询问则基于具体需求灵活进行。权利义务:开庭时当事人享有全面的诉讼权利,如举证、质证、辩论等;法院询问时权利行使相对受限。关键构成要件:开庭需符合法定程序步骤;法院询问关键在于法院基于何种目的、依据什么权限进行询问。实务建议:开庭时当事人要提前准备好证据、熟悉案情,按程序发言辩论。对于法院询问,若涉及自身利益,要如实准确回答,不清楚的可要求法院明确问题意图,若认为询问不合理可记录情况并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若收到法院询问通知,先了解询问大致内容,以便有针对性准备,同时注意询问过程中自身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如有问题及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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