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核心分析:适用该规定需满足相应条件。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遵守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实务建议: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工作年限等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当符合条件时,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仲裁程序,先提交仲裁申请,等待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等流程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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