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职工因公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辞退。医疗期满后,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可以依法辞退,但需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核心分析:首先,职工因公受伤属于工伤范畴,受法律保护。在医疗期内,职工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工作,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行为,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医疗期满后,若职工确实无法胜任原工作及新安排工作,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但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以平衡双方利益。关键在于医疗期的界定以及职工是否能胜任新工作的认定。实务建议: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留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若公司在医疗期内辞退,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获得相应赔偿。医疗期满后,公司若要解除,需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不能胜任新工作,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如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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