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职超过一年一般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核心分析: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辞职超过一年已过时效。但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况除外。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事由,如向单位主张权利等。实务建议:首先查看是否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形,若有相关证据可尝试申请仲裁。若没有时效中断等特殊情况,通常无法通过仲裁解决。若对劳动权益仍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专业律师,了解其他可能的救济途径,比如通过与原单位协商解决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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