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已签离职协议仍有可能进行劳动仲裁。首先,若离职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可撤销情形,劳动者有权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撤销该协议,之后再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其次,若离职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未涵盖劳动者应得的全部权益,比如未支付足额经济补偿等,劳动者可就未涵盖部分申请劳动仲裁。再者,若签订离职协议时存在用人单位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维权。总之,不能仅因签订了离职协议就绝对排除劳动仲裁的可能,关键在于协议是否存在上述影响其效力及权益保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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