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2. 裁决效力: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 救济途径: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4. 执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终局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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