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给钱不合理。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相应报酬。不给试用期工资,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 若用人单位试用期不给钱,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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