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珂律师,山东世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本文分享其在建工和劳动纠纷处理的重要经验,以及某木结构公司与建设公司工程款纠纷案例,该案明确裁判规则,为施工企业维权提供指引,彰显律师专业价值。在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张珂,他是山东世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中国海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学历,还是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持有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自2020年专职执业以来,张珂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及破产法律服务领域,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下面为大家分享他的重要经验总结和一个典型案例。核心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张珂律师在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优势。在建工领域,他是多家资产亿元以上建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企业日常经营决策等全流程法律事务,熟悉行业运作模式与核心痛点。同时,他代理了数十起建设工程案件,涵盖各类核心争议,能快速锁定案件焦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在劳动人事方面,他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期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熟悉政策法规与程序流程,处理劳动争议时能兼顾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利益。在专业服务上,他秉持精准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工领域典型胜诉案例:破解工程款支付难题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企业常面临发包方以“工程未竣工验收、未完成结算”为由恶意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近期某木结构公司与中建某建设公司的工程款纠纷案就是典型。案件基本情况:施工完成却遭恶意拒付某木结构公司与中建某建设公司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承建张玄木结构屋面工程。木结构公司完成施工并移交工程后,建设公司开展了下一道工序施工,这表明其认可工程质量。但工程整体结束后,建设公司以未验收、未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损害了木结构公司的合法权益,木结构公司无奈诉至法院。庭审交锋:据理力争,明确付款条件已成就庭审中,建设公司坚持付款条件未成就。张珂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建工领域办案经验,提出关键抗辩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公司接收工程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行为,应视为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工程应视为已竣工验收合格,付款条件已依法成就。同时,一审中依法申请司法鉴定确认了工程总价款。一审法院判令建设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等费用,建设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木结构公司最终胜诉。裁判规则确立:破解行业痛点的司法指引本案胜诉意义深远。一方面,明确了违法再分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应折价补偿的裁判规则,保障了施工企业的劳动成果。另一方面,有效破解了施工企业以未验收、未结算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的行业痛点,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为施工企业维权提供了法律路径。典型意义:为施工企业维权树立标杆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当下,工程款拖欠问题突出。本案为广大施工企业提供了宝贵的维权经验,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要注重条款严谨性,施工中留存好相关证据,遇到发包方恶意拖欠工程款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同时,本案也有助于规范发包方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张珂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商事诉讼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法律行业树立了专业、尽责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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